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技術助理
公告日期
115/05/25
有效期間
115/05/25 ~ 115/06/01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具有博士學位,以化學、食品、生物科技、生命科學、醫藥、生物、公共衛生、生物醫學等相關科系、所畢業尤佳。
(二) 具實驗室等相關工作經驗者、發表過國際SCI期刊論文為佳。
(三) 熟悉電腦文書操作、資料分析、計畫編纂等能力,且溝通及協調能力為佳。
(四) 具高度學習及工作熱忱、耐心及責任感,有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五)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各機關之約用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工作項目
(一) 協助執行食品化學之檢驗方法開發及研究。
(二) 協助執行食品化學之相關檢驗案件。
(三) 協助實驗室管理等相關事務。
(四) 協助實驗資料分析、彙整。
(五) 協助論文等成果撰寫、潤稿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薪資待遇:
待遇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助理人員之職稱、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表」博士級別支給422薪點(約65,114元)。
其他:
(一)請將下列文件於115年6月1日前以「掛號」寄達臺北市南港區昆陽街161之2號食品藥物管理署研究檢驗組黃資涵小姐收(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一科技術助理」)
1.個人履歷表(含自傳)(請黏貼或列印照片)。
2.大學(含)以上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需經駐外館處驗證)、相關文件證書影本。
(二)本職缺一律以紙本報名,勿使用本署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
(三)未依前開說明檢齊資料郵遞紙本履歷表,本署將視為資格不符,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未獲遴用者,恕不函復;另徵才資料恕不退件。
(四)面試日期、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1名,得增列候補名額至多2名 (候補依序遞補本次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等別相當、工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有關本署約用人員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書及約用人員之相關規定,請上本署網站(http://www.fda.gov.tw/tc/includes/GetFile.ashx?id=f638604508911997093)查詢。
(六)聯絡人:黃資涵02-2787-778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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