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
國立清華大學約僱救生員
公告日期
115/05/26
有效期間
115/05/26 ~ 115/06/05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1.職稱:專案組員(救生員)(專題計畫約用人員)。
2.大學以上學歷,如學歷高於學士者,仍以學士級薪資敘薪,不提敘其他公職年資。
3.薪資比照「本校校聘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
4.相關福利依本校專題計畫約用人員相關規定辦理。
5.具備依《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核發且仍於有效期間內之合格救生員證照。
6.須具備良好之服務態度與精神。
7.良好的溝通協調能力與體力。
8.基本文書處理能力,能使用WORD、EXCEL、Power Point、簡易繪圖等。
9.英語、台語稍懂。
工作項目
【工作內容】
1.日班游泳館營運管理、巡檢、維護及清潔。
2.游泳館帳務相關業務。
3.游泳館機房機器操作。
4.游泳館氯粉及PH酸的補充。
5.游泳館的救生與安全。
6.游泳館內、外巡檢、衛生維護及清潔。
7.於游泳館未開放時段協助場館器材組相關業務。
8.工讀生或部分工時人員工作分配、督導、工讀金預算編列、管控及每月審核暨發放作業(業務、櫃台、救生)。
9.協助游泳館業務。
10.協助體育室相關活動。
11.所轄業務相關會議參與及辦理。
1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時段】
晚班(13:00~22:00),休假:星期六、星期日。
【其他說明】
1.主管得定期輪調業務。
2.本職缺為一年一僱,僱用期滿本室得視工作表現及經費情形決定次年是否續僱。
聯絡方式
【應徵資料】
1.履歷表(附相片與聯絡電話)。
2.簡要自傳。
3.最高學歷證書影本。
4.依《救生員資格檢定辦法》核發且仍於有效期間內之合格救生員證照影本。
5.其他有助於申請之資料(如相關證照)。
註:通過初審者,將另行以電子郵件通知面試時間及地點;未通過初審者,恕不另行通知。
【聯絡方式】
1.應徵資料請依序整理成Pdf檔,於115年6月5日前以電子郵件寄至[email protected],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體育室救生員-姓名○○○」,並請來電(03)571-5131轉分機34670確認郵件是否確實收到,始算完成應徵手續。
2.未完成上述手續者視為未應徵,所寄資料請自行留底稿,恕不退件。
3.以上訊息如有疑問,歡迎來電聯絡:(03)571-5131轉分機34670 蔡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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