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

科員

公告日期
115/05/26
有效期間
115/05/26 ~ 115/06/09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事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於本徵才公告收件截止日,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至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規定及限制轉調之情事。
工作項目
辦理國會與媒體聯繫相關業務。
聯絡方式
一、 請於115年6月9日(星期二)前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本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我要應徵」(即線上同意本總處調閱履歷)。 二、 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將未登載於MyData其他相關專長證書資料及身心障礙手冊(有則檢附)等電子檔(請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至本職缺。 三、 本次甄選程序將採面試或測驗程序,面試方法採實地或視訊方式;測驗方法將於本總處通知面試或測驗時告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將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或測驗;不符資格或用人需求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 聯絡人:汪小姐;聯絡電話:02-23979298分機134。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