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署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交通部觀光署茂林國家風景區管理處科員
公告日期
115/05/26
有效期間
115/05/26 ~ 115/06/02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一、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其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現職人員。
二、 公私立大學(含)以上學校畢業。
三、 具備秘書室廳舍維護管理、文書流程管理、節水節電方案資料填報彙整、勞務承攬履約管理等經驗尤佳。
四、 熟諳電腦軟體操作能力,具高度服務熱忱,對內及對外溝通協調能力、創新思考及注重團隊合作精神。
五、 具採購經驗及證照、小型汽車駕駛執照者尤佳。
六、 無公務人員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及限制轉調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辦理本處秘書室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於115年6⽉2⽇前進入⾏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持⾃然⼈憑證或健保卡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含「我的簡歷」、「我的履歷」與「簡要⾃述」)及確認,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供徵才機關調閱。
二、請於報名截⽌⽇前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檔案後上傳:(1)最⾼學歷證書(國外學歷證書應另檢附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2)考試及格證書、(3)現職銓審函及派令、(4)其他相關文件:如各類證照(無則免附)、外語檢定證明(無則免附)、⾝⼼障礙⼿冊(無則免附)等完整資料電⼦檔上傳⾄本職缺,逾期恕不受理。
三、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錄取或擇優通知面試,報名人員未獲錄取或資格不合者,恕不通知。
四、本職缺得視徵才情形擇優列候補人員至多2名,候補期間5個月。
五、如報名者之資料經本處審查後或辦理面試後,均無適當人選,本處得予從缺,再行辦理徵才。
六、聯絡電話:人事室 劉小姐 (07)6871234轉26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