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立新莊國民中學
新北市立新莊國民中學管理員
公告日期
115/05/26
有效期間
115/05/26 ~ 115/06/05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公務人員考試及格經銓敘審定委任第三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且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情事之現職公務人員。
二、 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並具有擬任工作所需基本知能。
三、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規定不得任用之一、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辦理陞遷情事之一以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各款規定、特考特用限制及性侵害、性騷擾及妨礙性自主等犯罪紀錄、且無尚在調查階段或已遭提起公訴之情事者。
四、 未曾受懲戒處分、行政處分,負責盡職、品行端正且具服務熱忱、認真負責、積極勤奮的敬業態度以及溝通協調能力,
五、 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office 操作及網際網路等應用處理作業。
工作項目
1.財產管理相關工作(登錄、移動、報廢、盤點、檢查、月報表等)。
2.勞健保業務、校園冷氣卡及停車場使用管理。
3.小額採購相關工作。
4.校園設施設備修繕報修。
5.本校臨時人員管理。
6.合作社委外、工友庶務委外業務招標及履約管理。
7.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本校總務處管理員預估缺 (預計115年8月出缺)。。
二、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電子化方式報名:符合資格且具意願者,請於上網公告日期截止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查詢本職缺後點選「我要應徵」,詳讀職缺應徵步驟提示訊息後,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職缺應徵畫面,點選【應徵職缺】依序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授權取得履歷資料(請填寫簡要自述),並將相關證明文件(現職派令、最新銓敘部審定函、近3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完整上傳。如有上傳問題請再將相關附件資料email至[email protected] 信箱(信件主旨為:應徵新北市立新莊國民中學115年度總務處管理員甄選)並應於上班時間以電話確認本校已收受資料(逾期不受理報名)。連絡電話:02-22766326分機251聯絡人:陳小姐
三、 相關資料未檢附齊全者,視為資格不符,恕不通知補件或退件,未獲錄取,亦恕不通知;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錄取正取名額1名,並得增列候補1至2名,以依序遞補本職缺,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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