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海洋大學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專員
公告日期
115/05/26
有效期間
115/05/26 ~ 115/06/02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系
會計審計
人員區分
主計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基隆市
條件資格
1. 大專(含)以上畢業。
2. 具擬任職務任用資格之現職主計人員。
3. 熟諳主計法規、政府採購法及內部審核等相關法令規定。
4. 熟諳電腦視窗軟體(Excel、Word、Power Point等)及網路等系統操作。
5. 具辦理預算及相關報表編製實務經驗者尤佳。
6. 善於溝通協調,具作業基金實務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1. 辦理預算籌編等會計業務相關工作。
2. 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 出缺單位聯絡人及電話: 陳鈺欣 ,(02)2462-2192分機 1166
2. 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採線上方式辦理,請於 115 年 6 月 2 日(星期二)前登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
3. 另將下列各項證明文件依序合併掃描為單一檔案後上傳:
(1) 國立臺灣海洋大學職員甄選報名表(請至本校人事室網站下載:表格下載/教職員聘任、任用、陞遷/公務人員部分)請如實填列,列印後親自簽名後一併掃描檢附。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 考試及格證書。
(4) 最近一次派令。
(5) 銓敘審定函(必含曾經銓敘審定符合調任「會計審計」職系職務審定函)。
(6) 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7) 最近五年獎懲令。
(8) 其他相關經歷證件等資料。
4. 合者擇優約談,不合者恕不通知。本職缺正取 1 名,得視成績增列候補 1 名。候補期間為三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5. 如有徵才系統操作問題,請逕洽人事行政總處人事資訊客服專線02-23979108。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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