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故宮博物院

助理專業技術師

公告日期
115/05/26
有效期間
115/05/26 ~ 115/06/05
職務列等
比照7等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符合下列學經歷專長資格之一者 1.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者。 2.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二年以上者。 (二)諳主計法規、商業會計法等基本相關法令。 (三)具備電腦文書系統(EXCEL、WORD)操作能力。 (四)諳熟商業會計,且具成本與管理會計實務或專業技能者尤佳。 (五)應徵人員不得具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第1項、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之情事。不得具有公司(商號)負責人、董監事身份情形。
工作項目
(一)協助基金預(概)算編製事宜。 (二)協助立法院預算中心傳真索資及評估報告回應資料。 (三)主計總處調查表件查填彙整。 (四)內部審核等主計相關業務。 (五)辦理會計業務相關工作。 (六)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依「故宮文物藝術發展基金編制外人員薪點表」328薪點至360薪點,折合新臺幣約45,624元至50,076元,後續依工作之職責程度及錄取人員實際資歷等因素予以核敘,再訂入契約。 2.應徵表格,請至「本院網站首頁→關於故宮→博物館行政→政府資訊公開→申請表單下載→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徵表格→國立故宮博物院應徵表格(基金編制外人員)」下載及填寫後掃描上傳或郵寄回傳。 3.線上報名:請於115年6月5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選擇「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註冊並線上填寫履歷(含學經歷、自傳),將(1)應徵表格、(2)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外國學歷請附駐外館處驗證文件)、(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及其他相關證明文件一併上傳。 4.通訊報名:請於115年6月5日前將應徵表格、履歷表等上述相關證明文件以A4格式依序裝訂,郵寄至「國立故宮博物院主計室陳小姐」(地址:11143臺北市士林區力行街11號),並於信封註明「應徵主計室助理專業技術師」,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 5.若資格不符或未獲遴用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未符合前開資格條件者,請勿寄送。 6.凡資格經審查符合者,擇優應徵者辦理面試甄選;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者,將不另行通知。本次甄選得視需要增列候補至多2名,期限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聯絡人:陳小姐(02)28812021分機2965。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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