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衛生局
宜蘭縣政府衛生局技正
公告日期
115/05/26
有效期間
115/05/26 ~ 115/06/01
職務列等
薦任第8職等至薦任第9職等
職系
衛生技術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一、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含薦任升官等考試或訓練及格)。
二、大學以上畢業,具衛生技術職系任用資格並銓敘薦任第8職等以上合格實授者。
三、須具備服務熱忱、敬業精神、開朗合群與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未受懲戒處分或行政處分者。
工作項目
辦理衛生技術相關業務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或「人事服務網」持自然人憑證或健保卡登入應徵職缺(僅提供現職公務人員使用),並應確認是否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另將相關證明文件(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現職派令、最近1次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完整上傳。
二、另請至宜蘭縣政府衛生局網站首頁/徵才專區/(欲應徵之職缺)下載應徵名冊填列資料後,E-mail至[email protected]。
三、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
四、本甄選得候補2名,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五、聯絡電話:03-9322634分1428聯絡人:洪主任。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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