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

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5/27
有效期間
115/05/27 ~ 115/06/02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大學含以上學歷畢業 。(二)工作經驗1年(含)以上(具備學術或企業單位等負責環保業務相關經驗為佳,請檢附相關工作證明文件)。(三)基本電腦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1.協助辦理事業廢棄物管制(事業廢棄物清理計畫書、公民營清除處理機構許可審理、自主及專案勾稽現場查核案件等)及一般廢棄物管理等業務。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二)工作時間:日班自8時至17時,周休二日。(三)月薪:約新臺幣38,948元,含勞健保等相關費用。(四)僱用期限:定期契約(自報到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並得視預算情形及服務績效考核結果繼續僱用。)
聯絡方式
(一)報名方式: 1.請以A4紙張規格依序排列裝訂,一式1份並依序裝袋後,於本(115)年 6 月 2 日前以專人送達或限時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送至「臺中市政府環境保護局廢棄物管理科」,並於信封下角註明「廢棄物管理科約僱人員甄選報名」字樣,逾期恕不受理。 2.或請於本(115)年6月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填具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授權本局取得個人完整履歷資料,並將最高學歷證件、學歷證明文件、身分證明文件、其他相關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等資料電子檔完整上傳至應徵系統供參。 3.如有疑問請洽本局廢棄物管理科承辦人聯絡電話:(04)22289111分機66447,吳小姐。(郵寄以郵戳為憑或專人送達以本局總收文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報名) (二)報名應徵文件,含下列資料: 1.履歷含自傳、對本工作之認知與期許短文(500字以內)、工作經歷(含任職機構及服務期間)、粘貼或列印3個月內2吋照片,註明聯絡住址、可隨時聯絡之電話號碼及電子郵件信箱。2.學歷證明文件影本。3.身分證明文件影本。4其他相關工作證明文件或證照影本。 (三)無行政院與所屬中央及地方各機關約僱人員僱用辦法第4條迴避任用限制。 (四)甄選方式與配分比例(總分100分):經書面審查通過後通知面試。 1.書面資料(佔35分:學歷20分及工作經驗15分)。2.面試(佔65分:廢棄物及資源回收認知45分、言詞表達10分、儀態表達10分)。 (五)經審查符合本局需求資格者,視需要擇優面試。 (六)錄取通知方式:於本局網站(https://www.epb.taichung.gov.tw/)公布甄選結果並電話通知錄取人員辦理僱用,錄取人員應於本局通知報到日起14日(含假日)內辦理。 (七)本案甄選錄取正取1名,得備取1名,備取名單有效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有效,上開期限內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離職,將由備取人員依序遞補為正取人員,惟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時,本局得予從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人員
115/05/04 ~ 115/05/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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