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
桃園市政府動物保護處業務助理
公告日期
115/05/26
有效期間
115/05/26 ~ 115/06/02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2
候補
4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1.國内外專科以上或同等學歷者。
2.具備電腦文書作業系統(Word、Excel……)處理能力。
3.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技能並足以勝任者。
4.具備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且能上路駕駛車輛者尤佳。
工作項目
1.一般行政業務。
2.公文交通業務。
3.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履歷表、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及汽車駕駛執照正反面影本,寄達或親送桃園市動物保護處(330桃園市桃園區縣府路57號,請註明應徵「動物保護課」業務助理),逾期不予受理。
2.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
3.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內有效。
4.本職缺薪資按日計酬,依學歷分為(1)專科畢業$1,599/日、大學畢業$1,646/日、 碩士畢業$1,725/日。
5.連絡電話:(03)3250126 分機553楊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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