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立博物館
臺南市立博物館行政組員
公告日期
115/05/26
有效期間
115/05/26 ~ 115/06/01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文教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銓敘薦任第六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二、具機車或汽車駕照。
三、具英語或其他第二外語能力、相關公文處理或政府採購業務經驗尤佳。
四、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辦理中央及地方補助計畫及相關專案計畫之提案、執行、管考與成果彙整。
2.辦理博物館節、文化推廣等大型活動現場執行與支援。
3.辦理博物館相關行政作業(含負責工作之採購案件發包與執行及公文撰擬等)。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本職缺採郵寄報名方式。 必備資料: 1.應徵人員簡歷表(請至本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市府動態-徵才公告網頁下載填寫)。 2.身分證件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 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須載明工作起迄時間)。 4.意者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備齊上述資料,郵寄臺南市立博物館(704臺南市北區公園路360號 簡先生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臺南市立博物館 組員 職缺」,以郵戳為憑)。 5.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 6.錄取人員將公告於本府網站「求職徵才」網頁,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7.請面試人員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參加現場面試,公車資訊查詢:http://tourguide.tainan.gov.tw/newtnbusweb/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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