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立博物館
臺南市立博物館組長
公告日期
115/05/26
有效期間
115/05/26 ~ 115/06/01
職務列等
薦任第7職等至薦任第8職等
職系
文教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一、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考試以上及格,銓敘薦任第七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文教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人員。
二、具機車或汽車駕照。
三、具英語或其他第二外語能力、相關公文處理或政府採購業務經驗尤佳。
四、具備管理經驗或典藏研究專長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情事之一者。
工作項目
1.綜理典藏研究組業務。
2.督導及指揮所屬人員辦理各項典藏研究業務。
3.典藏研究數位化與出版、協助展覽規劃。
4.辦理文物典藏研究(含文物詮釋、轉譯、數位化系統整合)等相關工作。
5.督導臺南市歷史館營運管理業務。
6.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本職缺採郵寄報名方式。 必備資料: 1.應徵人員簡歷表(請至本府網站http://www.tainan.gov.tw/市府動態-徵才公告網頁下載填寫)。 2.身分證件影本、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國內外學歷須經教育部認可)。 3.與資格條件相符之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須載明工作起迄時間)。 4.意者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備齊上述資料,郵寄臺南市立博物館(704臺南市北區公園路360號 簡先生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臺南市立博物館 組長 職缺」,以郵戳為憑)。 5.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談,恕不退件及函復。 6.錄取人員將公告於本府網站「求職徵才」網頁,若無適當人選,得予從缺。 7.請面試人員多加利用大眾運輸工具參加現場面試,公車資訊查詢:http://tourguide.tainan.gov.tw/newtnbusweb/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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