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民生醫院

護理長

公告日期
115/05/26
有效期間
115/05/26 ~ 115/05/31
職務列等
師(二)級
職系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職稱、職等: 師(二)級護理師兼護理長 一、國內公私立大學(含以上)或經教育部認可之國外大學(含以上)護理相關學系畢業。 二、具護理師證書。 三、需曾於衛生機關或公立醫療機構擔任薦任或護理師(三)級職務滿二年以上;或曾於地區教學醫院以上醫療機構從事相當護理師(三)級職務滿四年以上者。 四、符合醫事人員人事條例第7條第1項及其施行細則第3條所定師(二)級資格條件。 五、具內外科護理及急重症照護相關訓練證明或護理專業能力進階N3證書(含)以上或教育部部定教師證明者尤佳。 六、不具外國籍或雙重國籍者。 七、符合「醫事人員執業登記及繼續教育辦法」到院時即應辦理執登,若未符合執登條件即取消錄取資格。 八、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規定情事之一。
工作項目
依資格條件由本院分配執行護理行政及臨床相關業務
聯絡方式
報名期限及報名方式: 一、報名日期:115 年5 月26 日起至115 年5 月31 日止。 二、報名方式:採線上或書面方式 (一)線上: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簡要自述請勿空白,請務必註明聯絡電話、電子郵件信箱),並授權應徵機關取得履歷資料,並於報名截止前將相關佐證資 料電子檔上傳,逾期不予受理。 (二)書面:郵寄送達(以郵戳為憑)或於辦公日上班時間送至本院人事室,逾期不予受理。 三、檢附資料: (一)中華民國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二)公務人員履歷表(一般)。 (三)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四)考試及格證書。 (五)護理師證書、護理專業能力進階證書。 (六)服務年資證明。(請附服務相關經歷證明影本,無則免附) (七)衛生福利部繼續教育積分相關證明或經展延之專科護理師證書,另有其他證照證明者請一併檢附。 (八)如為現職公務人員,除上述外文件外,請另附最近銓審函、最近派令及最近五年考績通知書。 (九) 擬任人員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身分證等情形具結書 ◎採紙本方式報名者,請將上述文件備妥一式三份,以A4紙張影印,並請加註「與正本相符」後簽名,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護理科師(二)級護理師兼護理長」。 ※甄選方式:採擇優面試,面試100 分。 ※甄選時間及地點:另行通知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