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旗津區衛生所
高雄市旗津區衛生所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5/26
有效期間
115/05/26 ~ 115/06/26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以上護理、長照、公共衛生、醫管、檢驗、醫事技術、生命科學、生物技術、生物科技、物理治療、口腔衛生、食品科學、營養保健學、食品安全學、醫學、藥學及食品保健學等相關科系學校畢業。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者(雙重國籍者不能報名)
三、不得有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所規定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加水站管理及源頭管理業務。
二、食品抽驗、食品標示稽查、食品中毒、食品業者登錄、食品廣告、食安宣導相關事宜。
三、健康餐食、學校午餐、餐飲分級、餐飲業稽查、違規案件稽查等業務。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僱用待遇:以約僱四等250薪點標準支給,折合薪資新臺幣34,775元。
二、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或代理原因消失日止,即停止僱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三、報名日期及方式:
(一)報名日期:自115年5月26日起至115年6月26日止。
(二)報名方式:請於報名期間內郵寄(以郵戳為憑)送達或於辦公日週一至週五上午8時至下午5時30分親送至高雄市立民生醫院人事室,逾時恕不受理。
(三)郵寄地點:802高雄市苓雅區凱旋二路134號民生醫院人事室薛小姐收【請註明應徵高雄市旗津區衛生所約僱人員】
(四)繳交資料:下列文件請以A4紙張影印,一式3份依序裝訂成冊,影本資料請書寫「與正本相符」簽名或蓋私章具結)
1.公務人員履歷表(公務人員履歷表請至銓敘部官網>常用表格下載,並於填表人欄位親筆簽名)。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四、甄試方式:
(一)面試100%(現場反應、服務熱誠、表達條理、專業能力)。
(二)符合資格者擇優面試。
(三)總分未達60分或未符本所需求者,得予從缺。
五、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六、錄取通知:個別通知正取者。
七、其他注意事項:
(一)報名問題請洽兼人事管理員薛小姐(07)7511131轉2210;工作內容及職務問題請洽吳組長(07)5712820轉20。
(二)各機關長官對於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不得在本機關任用,或任用為直接隸屬機關之長官。對於本機關各級主管長官之配偶及三親等以內血親、姻親,在其主管單位中應迴避任用。
(三)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須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規定,始得僱用為勞工。
(四)報名學歷若為外國學歷者,須經我駐外管處驗證後,連同學歷及驗證相關資料寄送,如未驗證則視同資格不符。
(五)若報考人員不符合應徵資格且未於考試前發覺,事後經審核未獲通過者,自動喪失資格,不得異議。
(六)面試當日如遇天然災害或不可抗力之因素,經高雄市政府宣布停止上班即取消面試,另擇期舉行,個別通知面試時間。
(七)本次公開甄選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公告之翌日起算,若正取人員未辦理報到手續、於就職後離職或在職人員於候補期間離職時,依序由備取人員遞補。
(八)公告正額錄取後如欲放棄,請填寫自願放棄確認書並郵寄或傳真 (07)7619500至人事室,俾依序由備取人員辦理報到。
(九) 錄取人員仍應依規定陳報市府核准後,始行生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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