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
臺北市政府工務局大地工程處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5/26
有效期間
115/05/26 ~ 115/06/02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研究所以上學校畢業者,或國內外大學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2年以上。
(二) 未具雙重國籍之中華民國國民,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應迴避任用、第28條第1項各款不得任用及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擔任等規定及公務員服務法有關兼職、經營商業或投機事業等情事。
(三) 具主動積極及熱忱服務工作態度。
(四)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者。
(五) 具公文寫作能力者尤佳。
工作項目
(一) 辦理臺北市山坡地溪溝改善及設施維護工程相關工作。
(二) 辦理臺北市溪溝公共意外責任險相關業務。
(三) 辦理海綿城市、循環經濟論壇及消防局防溺業務業務窗口。
(四)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本職缺採線上方式應徵,意者請於115年6月2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填妥履歷,上傳學歷證明(所附證件影本若有不實,應自負法律責任)並授權同意開放履歷調閱。
(二) 資歷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擇優錄取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候補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錄取者將於甄試後電話通知,未獲錄取者恕不通知。逾期報名、檢附資料不齊全、資格不符者,恕不受理,亦不另行通知。
(三) 約僱期間如約僱原因消失,即無條件解僱,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約僱期間預計自報到日起至 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1日止。月支報酬300至330薪點(新臺幣41,730元~新臺幣45,903元),新進人員須自計畫所訂最低薪點起支(300薪點,新臺幣41,730元),並依年度考核規定晉級,最高可升至新臺幣45,903元(330薪點)。
(四) 聯絡電話:02-2759-3001分機3912,金先生。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