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綠島監獄
法務部矯正署綠島監獄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5/27
有效期間
115/05/27 ~ 115/06/08
職務列等
約僱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臺東縣
條件資格
(一) 國內外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 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word、excel及powerpoint)。
(三) 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或工作經驗尤佳。
(四) 中華民國國民。
(五)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規定,大陸地區人民經許可進入臺灣地區者,除法律另有規定外,非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者,不得應徵本職務。
(六) 無公務員服務法第14條經營商業、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所訂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工作項目:
(一) 文書行政業務。
(二) 其他交辦事項。
月酬標準:約僱三等250薪點(含離島加給薪點折合率168.5,薪資新臺幣42,125元)。另須自付勞、健保及依勞工退休金條例提繳退休金之自付額等費用。
聯絡方式
五、錄取名額:正取1名,備取1名。備取1名之儲備資格保留期間為自錄取名單公告之日起3個月。
六、聘用期間:本職務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日起至116年初等考試錄取人員報到前一日止(約116年3月下旬),惟本項考試職缺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應於該項考試公布分配結果後第16日解僱,本職務解僱人員不得要求任何形式之留用或補償。
七、報名日期:自公告之日起至115年6月8日(星期一)止。
八、報名方式:意者請於115年6月8日前進入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網頁,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登入後完成應徵資料登錄及確認,如無帳號,請依網站指示前往註冊;並於報名截止日前將報名表、自傳及所有證明文件等資料合併掃描為單一PDF檔案上傳。
※其餘注意事項請詳閱簡章。
聯絡人:黃主任,連絡電話:089-672502分機16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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