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中科技大學

辦事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5/27
有效期間
115/05/27 ~ 115/06/05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 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需在臺灣地區設有戶籍滿10年以上);無雙重國籍。 二、 應具專科(含)畢業以上學位,具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二、具有公文撰寫、電腦文書處理、經費核銷等行政業務處理能力者尤佳。 三、曾從事相關職務或具專案計畫執行經驗者尤佳。 四、工作態度積極進取、謹慎、善於溝通協調、配合度高。
工作項目
一、 工作內容:辦理實習與就業輔導組相關業務以及其他臨時交辦事宜。 二、職務代理期間預計自報到日至117年11月初(以人員實際請假時間為準,代理原因消滅即應無條件解聘)。 三、上班時間週一至週五08:00~17:00。
聯絡方式
國立臺中科技大學人事室 洪小姐(電話:04-22195024 地址:404-01台中市北區三民路三段129號) 。用人單位連絡人:簡小姐 04-22195434) 符合條件且有意願應徵者,請於115年6月5日(五)前,逕上本校網路徵才系統報名,網址:http://www2.nutc.edu.tw/person/employee/login.htm(如未至本系統報名之應徵者,視為不合格案件),列印應徵專用信封封面並檢附證件影本,於期限內(以郵戳為憑)掛號郵寄本校職涯及諮商輔導中心–實習與就業輔導組(信封外請註明應徵實習與就業輔導組職務代理人職務)。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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