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稅務局
基隆市稅務局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5/27
有效期間
115/05/27 ~ 115/06/01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基隆市
條件資格
1、資格條件:(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及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者。(4)配合支援其他科室。
2、薪酬:約僱五等280薪點(月支報酬38,948元)。
3、工作期限:自僱用日起至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等考試財稅行政科錄取人員分配報到前1日止(或約僱原因消失時)
工作項目
1.辦理地方稅捐稽徵業務。
2.推行納稅服務法令宣導工作。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簡要自述請說明工作經歷)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國民身分證 (正、反面)、工作證明等影本,於115年6月1日前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並請於上班時間來電確認收件,信封或郵件主旨請註明「應徵職代約僱人員」職務,逾期或證件不齊者恕不受理。
2、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3、初審合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本職缺酌列候補名額若干名,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試結果確定日之翌日起算。
連絡電話:02-24331888分機511黃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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