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縣新豐鄉公所
新竹縣新豐鄉公所約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5/27
有效期間
115/05/27 ~ 115/06/10
職務列等
無資位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竹縣
地址
條件資格
一、設籍:具中華民國國籍。
二、性別:男女不拘,男性需役畢或免服兵役(含國民兵、補充兵、替代役)。
三、學歷:國民小學以上學校畢業或具同等學歷程度者。
四、身體狀況:身體健康,經醫療院所體格檢查,體力足以勝任清潔隊員工作。
五、品行:品行端正、無不良素行及嗜好者(出具警察刑事紀錄證明書)。
工作項目
(一)工作內容:垃圾收運、資源回收、廚餘回收、道路清掃、清疏溝渠、髒亂點清除、廢車查報、大型家具清運、小型廣告物清除及其他環境清潔維護交辦事項等。
(二)待遇:按月計酬,依勞動部公告最低工資金額計算,並提供勞、健保等。
聯絡方式
本次甄選報名書表:自115年05月27日(星期三)至民國115年06月 10日(星期三)止,請至本所網站下載或逕至本所清潔隊索取(每人最多領取一份,恕不郵寄)。
洽詢電話 03-5596484 -徐小姐,報名所需證件、資料 請詳閱簡章。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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