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勞動力發展署雲嘉南分署

業務輔導員

公告日期
115/05/27
有效期間
115/05/27 ~ 115/06/01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雲林縣
條件資格
(一)中華民國國民。 (二)經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公私立大學校院以上畢業,全職工作經驗1年以上。 (三)具備Word、Excel、Power Point等電腦應用能力。
工作項目
(一)辦理求職服務諮詢及求才服務業務。 (二)辦理身心障礙者就業服務及活動。 (三)辦理婦女再就業計畫、就業服務志工管理等。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先至本分署網站(網址:http://yct168.wda.gov.tw/)訊息中心/分署招募項下,下載「報名表(含自傳)」、「基本資料表」及「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書」,填妥相關欄位並填具相關資料,其中基本資料表請先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並要求讀取回條以利確保信件已讀取。 (二)意者請檢附下列資料,郵寄至本分署,並請於信封上註明「報考虎尾就業中心業務輔導員,證件不齊視為不合格件、郵寄以郵戳為憑(按:親自送件至本分署者,以郵務室收件章戳為憑),逾時報名不予受理。報名人員經資格審查符合者,擇優另以電子郵件通知後續甄試事宜;資格不符、證件不齊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1. 報名表(含自傳)(A4紙張,自傳以500至800字為限,須電腦打字,請以直式橫寫書打,內文字體為14級字)。 2.符合資格條件之學歷畢業證書影本(持國外學歷證書者應檢附經我國駐外機構認證之中譯本證明文件,否則恕不受理)及全職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如無法取得服務證明書時,得以勞工保險投保資料替代)。 3.應徵者個人資料蒐集告知及聲明書(請於頁末簽章)。 4.擬任人員未在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中國大陸護照、 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具結書(請於頁末簽章)。 5.以上所檢附資料請以A4規格紙張影印,資料若提供不實或有遺漏,一切後果由當事人負責。 6.報名日期:自即日起至115年06月01日止。 7.郵寄地址:720201臺南市官田區工業路40號人事室蘇先生收 (聯絡電話:06-6985945轉1245)。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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