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課員
公告日期
115/05/27
有效期間
115/05/27 ~ 115/06/02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一)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
(三)最近3年考績2年甲等、1年乙等以上。
(四)經銓敘審定薦任第6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五)無考試限制調任之情事者(惟符合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第2、4項規定者,不在此限),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及國籍法第20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且無公職人員利益衝突迴避法應迴避任用情事。
工作項目
(一)訂定選舉工作程序表,並發布各項選舉公告等事宜。
(二)有關選舉經費預算編列、核撥與核銷事宜。
(三)投開票所工作人員遴選及獎懲等相關事宜。
(四)投開票作業、開票統計與選舉結果公告等事項。
(五)其它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請勿寄送紙本資料),符合上開條件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5年6月2日前進入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需填寫簡要自述及上傳照片),點選【應徵職缺】,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
(二)另請將下列證明文件依序掃描併合併成一份PDF檔案後上傳:
1.報名表。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3考試及格證書。
4.現職派令。
5.銓敘部最近一次銓敘審定函。
6.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
7.具結「不得具大陸戶籍、護照、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情形具結書」。
8.如為降調,需附自願降調同意書。(無則免附)
(三)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者,亦同。
報名期限:自115年5月27日起至115年6月 2日止。
聯絡方式:電話:07-79995678轉5176,簡小姐。
甄選方式:資歷審查合格者,由本會擇優通知面試。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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