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員林崇實高級工業職業學校

技佐

公告日期
115/05/28
有效期間
115/05/28 ~ 115/06/04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化學工程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彰化縣
條件資格
(一)現職公務人員具銓審委任第3職等以上本職系任用資格者。 (二)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情事,且至報名截止日無限制轉調情形者,惟具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2條例外情事者須檢具證明文件。 (三)品行端正,具服務熱忱、學習意願,並能配合學校需要作職務分配及調整。 (四)熟悉電腦操作─WORD、EXCEL等與職務相關之文書編輯處理能力者。
工作項目
(一)化工科實習設備儀器之管理、維護及月報表填寫事項。 (二)協助職業訓練器具使用指導工作。 (三)實驗室廢水、生活廢水及實驗廢棄物處理。 (四)校內外技藝競賽、技能檢定之訓練準備事項。 (五)負責管理廠房環境之檢查及維護事項。 (六)負責實習材料(藥品)之請購、領用及保管。 (七)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本校聯絡電話04-8347106轉121、122人事室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