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約僱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5/27
有效期間
115/05/27 ~ 115/06/04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苗栗縣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大學以上學校畢業者。
(二)具有word、excel及公文文書處理能力。
工作項目
(一)心理健康及行政庶務相關業務。(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工作期間:自到職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普通考試分發錄取人員報到之前一日止,工作不力或僱用期間如違反有關規定,應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二、月薪資︰約僱4等250薪點(約新台幣34,775元)
三、檢具文件:意者請備妥下列相關資料
1、公務人員履歷表(簡式雙面列印,請貼相片並請簽名蓋章)
2、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畢業證書
4、相關考試及格證書、相關證書影本。(無則免附)
5、相關經驗證明文件。(請以A4格式依上列順序裝訂、信封註明應徵:技佐約僱代理人)
以掛號郵寄苗栗縣後龍鎮大庄里21鄰光華路371號,苗栗縣政府心理健康中心 兼任人事管理員收,請於報名截止日前寄(送)達(115年6月4日下午5點前),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不予受理及退件;欲退還應徵資料者,請附掛號回郵信封,填妥收件人姓名及地址,若未附回郵信封者恕不退還。
四、經初審合格者,擇優面試通知,未錄用人員不另行通知。
五、聯絡人:執行秘書鄭小姐電話(037)558750或兼任人事管理員楊小姐 (037)558615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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