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

助理工程員

公告日期
115/05/27
有效期間
115/05/27 ~ 115/06/05
職務列等
委任第3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交通技術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花蓮縣
條件資格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公路交通管理措施及公路交通工程之執行、管理、勘驗等相關業務。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線上或紙本投件徵才:請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上,於該職缺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投件,或於本案公告截止日前以掛號郵寄至「宜蘭縣蘇澳鎮中山路2段3號、交通部公路局東區養護工程分局人事室收」(信封請註明「應徵太魯閣段助理工程員」),以郵戳為憑,逾期恕不受理,並附上相關證明資料,應檢具證件如下: (一)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二)現職或最近1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三)最近3年考成(績)文件影本 (四)最高學歷證明影本 (五)公務人員履歷表(履歷表之簡要自述 需親自簽名、附照片,並請校對履歷表,有誤請確實更正)。 (六)切結書及簡歷冊電子檔務請另行E-MAIL:[email protected] 寄送,若未於報名期限寄送者以證件不齊者論(切結書電子檔請到本分局網站https://thbu4.thb.gov.tw/最新消息下載)。 二、連絡電話及連絡人:03-9962501轉1205;林先生。 三、經本分局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另行通知面試。 四、本項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外,得增列候補名額1-2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五、面試結果如未獲錄取,恕不另行通知。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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