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部花蓮區農業改良場
農業部花蓮區農業改良場助理研究員
公告日期
115/05/27
有效期間
115/05/27 ~ 115/06/08
職務列等
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農業技術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宜蘭縣
條件資格
一、 如有限制轉調情形者,於報名截止次日起3個月內限制轉調期滿者始視為符合資格。
二、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者。
三、 具2年以上實際育種、作物田間栽培管理相關專業等經驗。
四、 具備工作熱忱、學習能力、勇於任事、細心負責及溝通協調能力,能建設性思考,主動提出具體有效解決方法,並能突破困境,創造新局。
工作項目
一、 園藝作物育種、新品種示範及園藝與特色作物遺傳資源蒐集、保存及應用。
二、 園藝作物生產技術研發、示範及推廣。
三、 配合政府政策及產業需求之相關研究工作。
四、 辦理公文等行政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以線上報名為主,資格條件符合且有意應徵者,請於115年6月8日前以線上方式報名,聯絡電話03-8521108分機1300人事室江主任;如欲詢問職缺工作內容請洽電話03-9899707轉分機101蘭陽分場陳分場長。
二、 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至該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公務人員履歷表須填寫簡要自述),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完成授權並同意開放履歷調閱功能,請將以下相關證明文件依序掃描成一個PDF檔後完整上傳至該系統:
(一) 考試及格證書影本。
(二)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 現職派令影本。
(四) 最近一次銓敘部審定函影本。
(五) 語言檢定證書或其他專業證照等其他證明文件(無則免附)。
(六) 其他有助甄選之學識能力之相關資料。
三、 未上傳附件或資料不全者視為不符合資格,經查符合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用人需求者,恕不通知。未獲通知面試或未錄取之應徵資料恕不退件(本場將逕予銷毀以符合個人資料保護法規定)。
四、 本案甄選職缺正取1名並得擇優增列備取1至2名,候補有效期間為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5個月,如無適當人選,得從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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