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灣大學
國立臺灣大學聘用人員
公告日期
115/05/27
有效期間
115/05/27 ~ 115/06/12
職務列等
無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在教育部認可之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如未達高中職學歷,薪資另依契約議定)。
(二)吃苦耐勞,認真負責,無不良嗜好。
(三)具溝通、協調能力,抗壓性高。
(四)能配合加班或會使用電腦者尤佳。
工作項目
校園清潔打掃及環境維護、物品搬運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工作待遇:
(一)月支薪俸:
高中職以上畢業,29,500元起薪(技術佐理)。
專科以上畢業,29,671元起薪(技術助理員)。
上述薪資未達最低工資1.1倍者(115年為32,451元),補足其差額。
(二)依個人年資、考核逐年調整薪資。
(三)勞健保、新制勞退金、年終獎金。
(四)一般勞工健康檢查補助。
檢送文件:
(一)總務處事務組契僱人員履歷表(請檢附2吋半身照片)。
(二)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
(三)身分證影本。
(四)證照影本及其他可資證明工作能力之文件(若無則免)。
(以上資料請以A4紙張裝訂)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於115年6月12日(星期五)前將個人履歷等相關資料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至106319臺北市羅斯福路四段1號總務處事務組李小姐收(信封上請註明應徵「技術佐理」)或將應徵資料電子檔e-mail至[email protected](李小姐)
(二)有關「總務處事務組契僱人員履歷表」,請至國立臺灣大學/行政組織/總務處/事務組/下載專區/其他/總務處事務組契僱人員履歷表處下載(https://reurl.cc/Z22MR3)。
(三)聯絡電話:(02)3366-2234轉123李小姐
(四)甄試方式: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辦理面試,不合或資料不全者,恕不退件及函復。面試結果於面試後一週內,公告於本校總務處事務組網頁。
(五)備註:
1.本職缺預估自115年6月26日起出缺,實際起聘日以本校核定通知為準。
2.本次甄選,正取1名,另視成績擇優備取數名,備取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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