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選舉委員會
高雄市選舉委員會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5/27
有效期間
115/05/27 ~ 115/06/02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二)熟悉電腦操作(含Word、Excel),具文書處理能力。
(三)具機關行政經驗者尤佳。
(四)符合國籍法第20條規定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及28條各款情事者。
(五)不得於中國大陸設有戶籍、領用行政院或大陸委員會依相關法令規定禁止領用之中國大陸身分證件。
工作項目
(一)監察小組委員遴(增)聘業務。
(二)第四組選舉實錄彙整。
(三)處理政府資訊公開報表。
(四)環境教育及節能減碳業務。
(五)其他協辦及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報名方式:
(一)請檢附報名表及公務人員簡式履歷表(每筆資料需登載正確無誤,並書寫簡要自述且經本人簽章)、身分證、最高學歷證書、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等資料影本(文件請用A4格式,影本各頁均請加註「與正本相符」並簽名或蓋私章)。
(二)相關報名資料請於報名期限截止前掛號郵寄至高雄市選舉委員會註明應徵「約僱人員職務」(高雄市鳳山區光復路2段186-1號),逾期者(郵戳為憑)恕不受理。
(三)資格條件經審查合格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成績未達80分以上,不予錄取;報名參加甄選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如需退還證件請檢附足額回郵信封(郵資不足不予退還)。
聯絡人:簡小姐 聯絡電話:07-7995678分機5176
其他:
(一)報名者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二)親自報名者應於報名期間班時間內(週一至週五,08:00-12:00;13:30-17:00)送達本會,逾期不予受理。
(四)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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