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北區兒童之家
衛生福利部北區兒童之家約用社會工作人員
公告日期
115/05/27
有效期間
115/05/27 ~ 115/06/02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資格條件:(未符合以下任一條件,請勿投遞)
1.具社會工作師考試應考資格者。
2.社會工作師考試及格者。
3.不得有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81條第1項各款情事。
工作項目
1.個案安置輔導服務:擔任安置兒少個案個管員。
2.執行兒童及少年相關方案及計畫。
3.其他臨時交辦事項及與上述工作相關之業務與訓練等。
薪資:起薪月薪38,948元(依考核結果晉級)、1.5個月年終獎金(需任職至115年12月31日,依在職月份比例核發)
1.具社工相關系所碩士以上學歷月薪增加2,000元。
2.具社會工作師執業執照月薪加給4,000元。
工作報到日:115年6月1日起
工作時間:
1.每周4天F2班(08:00-17:00;08:00-09:00彈性工時1小時)、1天Z9班(13:00-21:30)。
2.約2月需輪值1次假日班(08:00-17:00;08:00-09:00彈性工時1小時)。
3.每月工作天數依人事行政總處公告之當年度政府行政機關辦公日曆表規定上班天數計算。
聯絡方式
1.聯絡人:人事室胡小姐03-3222084分機203(E-Mail:[email protected])或社工科崔科長03-3525634分機216。
2.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人事服務網(e-cpa)事求人-我要應徵,並檢附公務人員履歷表及相關學經訓練證明文件。
3.本家得視應徵人員之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分數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未獲錄取者不再通知。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用社會工作人員
115/05/18 ~ 115/0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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