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議會
新北市議會組員
公告日期
115/05/27
有效期間
115/05/27 ~ 115/06/01
職務列等
5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高等考試或相當考試及格並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並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薦任第6職等以上之公務人員。
三、應具備清潔、綠美化委外契約辦理採購及履約管理之能力。
四、取得採購人員基礎或進階資格者尤佳。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本會環境清潔維護管理、綠美化維養護管理;公務車輛管理、運動器材管理、配合活動廣播等。
二、 招標採購、小額採購。
三、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意者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履歷自傳不得空白,並上傳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證件、現職派令及審定函、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或其他相關證明(資料均為PDF檔)等。未完整上傳表件資料、資料不全或不符報名資格規定者,不再通知補件,並視為資格不符。
二、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及用人需求者,擇優通知參加面試,不符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項甄選得視需要增列侯補人員1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
四、履歷資料請註明白天聯絡電話、手機號碼及電子郵件帳號,若有疑義請聯絡人事室王小姐(電話:02-22521212轉294)。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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