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
國立海洋生物博物館組員
公告日期
115/05/27
有效期間
115/05/27 ~ 115/06/10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具綜合⾏政職系任⽤資格,經銓敘審定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者之公務⼈員,無調任限制及公務⼈員任⽤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各款規定之情形者。
⼆、具備⽂書處理(含word、excel等電腦操作)經驗。
三、具服務熱忱、耐⼼、細⼼、認真負責,能配合臨時館務⼯作調度⽀援,具備良好溝通能⼒及團隊合作精神,無不良嗜好。
四、取得政府採購專業⼈員(基礎或進階訓練)證書且有採購實務經驗者尤佳。
五、具備國有財產法規相關財產管理規範知能及操作經驗。
六、具備⽂化資產法規知能。
七、本館秘書室職司採購、財產管理、出納及促參案件,因業務需要將酌予調整⼯作職掌,無法調整⼯作⼼態請勿尋苦惱。
工作項目
⼀、本館財產盤點、財產活化運⽤及管理、標售報廢財物。
⼆、本館商業⽕險、公共意外保險事宜等。
三、⽂物⽂化資產保存管理。
四、其他臨時交辦秘書室⼯作採購事項。
聯絡方式
⼀、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辦理,請於本職缺徵才期限內,⾄⾏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職缺應徵系統,檢視並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後(須填寫簡要⾃述、連絡電話、email),點選「應徵職缺」,於本職缺「勾選應徵」點選「確定應徵」,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請將相關資料依序掃描合併為單⼀PDF電⼦檔後上傳
(1) ⾝分證正反⾯
(2) 最⾼學歷證件
(3) 考試及格證書
(4) 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
(5) 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
(6) 其他如語⽂檢定證書或相關專⻑證照等(如外語能⼒檢定資格等,無則免附)
三、經審查符合資格條件者,擇優通知⾯試;資料上傳不全、資格不符或未獲遴⽤恕不另⾏通知。
四、本次甄選除正取1名外,得增列候補⼈員2名,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3個⽉內有效,惟成績未如本館預期,本館得予以從缺。
五、聯絡⼈:⼯作項⽬與業務內容 請洽秘書室羅先⽣(電話:08-8825001#5104)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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