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

技術助理

公告日期
115/05/28
有效期間
115/05/28 ~ 115/06/1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 碩士以上,食品、營養等相關科系所畢業。 (二) 具公文基本寫作能力,且熟悉電腦文書處理軟體操作(OFFICE) 尤佳。 (三) 具衛生機關或食品加工實務等相關工作經驗者尤佳。 (四) 具食品技師、營養師等食品相關專業證照者尤佳。 (五) 具英、日、韓等語言檢定證明尤佳。 (六) 具高度工作熱忱、抗壓力高、耐心及責任感,有溝通協調能力及團隊合作精神。 (七)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僱用為各機關之約用人員: 1.未具或喪失中華民國國籍。 2.本機關首長之配偶及三等親以內血親、姻親。但首長就任前,已在本機關服務者,不在此限。 3.受監護或輔助宣告,尚未撤銷。
工作項目
(一) 協助辦理食品原料安全評估資料整理與食品安全國際合作等相關業務。 (二) 其他交辦事項。 薪資待遇:待遇依「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助理人員之職稱、資格條件及薪級標準表」碩士級別月支41,661元起薪(270薪點)。
聯絡方式
(一) 自即日起至115年6月10日止,請以郵寄方式(以郵戳為憑)將個人履歷表(含連絡電話)、學士(含)以上學歷(國外學歷需經駐外館處驗證)、專業證照、語言檢定及經歷證件影本,寄至115021臺北市南港區研究院路一段130巷109號 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食品組陳先生收,並註明「應徵食品組1科技術助理」。未依前開說明檢齊資料郵遞紙本履歷表,本署將視為資格不符;書面審查合格者擇優面試,未獲遴用者,恕不函復;另徵才資料恕不退件。 (二) 本職缺一律以紙本報名,勿使用本署網頁之「線上報名」作業。 (三) 面試日期、時間、地點等相關事宜將另行通知,面試後擇優錄取1名,得增列候補名額至多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有關本署約用人員工作規則、勞動契約書及約用人員之相關規定,請上本署網站(http://www.fda.gov.tw/TC/law.aspx?cid=74)查詢。 (五) 聯絡人:陳先生 (02)2787-7307。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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