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
內政部土地重劃工程處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5/28
有效期間
115/05/28 ~ 115/06/07
職務列等
約僱五等280薪點(約新台幣38,948元)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4
候補
10
工作地點
新北市, 臺中市, 彰化縣, 嘉義市
條件資格
(一)國內(外)專科學歷以上畢業。
(二)具土木工程相關經驗1年以上,取得公共工程品質管理相關證照者尤佳。
(三)工作態度積極認真,品德操守良好,工作熱忱者。
(四)具中華民國國籍,且未具雙重國籍者。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臺灣地區及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
工作項目
一、協助辦理市地重劃工程及區段徵收工程業務。
二、協助辦理農地重劃區農水路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工作。
三、協助辦理早期農地重劃區農水路更新改善工程規劃、設計及監造工作。
四、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本處人事室洪小姐;聯絡電話04-22524985轉2702,電子信箱[email protected]。
報名方式:本職缺應徵採線上報名作業方式,請於115年6月7日(日)前,須完成下列2項程序,始完備報名程序。
(一)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
1.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臺」,完成註冊並重新登入後,請先至【履歷填寫】完成「履歷」及「自傳」資料填寫,且【自傳】不得空白。
2.請務必將佐證資料依序掃描合併為1個PDF電子檔並上傳至「證照資格/作品附件」:1.國民身分證(正反面)、2.最高學歷證書、3.學分證明、4.相關工作經歷證明(無檢附者,不予採計)、5.其他專業或語言能力證照、6.退伍令或免役證明(男性)、7.特殊身分證明文件(例如原住民、身心障礙手冊影本…等,無則免附)等。
3.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
(二)「本處服務單位意願表」,請至本處服務單位意願表(https://forms.gle/Dup1NgAWFtxvJCLC8 ),填具相關資料。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5/05/08 ~ 115/05/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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