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

約僱人員(科員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5/28
有效期間
115/05/28 ~ 115/06/09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學歷/檢定要求:各公私立大專以上學校畢業,具庶務工作經驗者尤佳。 徵才條件: 1.熟諳電腦操作。 2.積極、學習力強、操守清廉無不良嗜好。 3.有庶務工作經驗者優先考量。 4.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及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非消耗品管理、建築物公共安全業務、經費分攤及核銷、事務管理檢核工作、採購業務及臨時交辦事項等。
聯絡方式
報名手續:有意者請以A4格式紙張備齊下列資料,於115年 6 月 9 日前逕寄22002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43號6樓蕭芷甯小姐收(電話:02-89528200分機#335,以郵戳為憑,逾期或證件不齊者以放棄論),並請於信封上註明【應徵新北市政府稅捐稽徵處行政室約僱人員(五等)及白天聯絡電話】,無誠勿試。 1.報名表(如附件)。 2.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及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相關經歷證明文件。 甄 試:合於初審條件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不合者恕不通知且不退件。 錄取通知及相關作業:經甄選錄取者,由本科室通知當事人。甄試結果將儘速公告周知。 備 註: 1.上述職缺係職務代理性質,僱用期間自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 2.月支酬金均為新台幣38,948元(尚需扣除勞、健保自付額部分)。 3.本次公開甄選擬補實之職缺有限,未能立即遴用者,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期間5個月,俟有出缺外補,另行予以遞補與公開甄選之職務性質相近之職缺。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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