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竹市稅務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5/28
有效期間
115/05/28 ~ 115/06/03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國內外專以上學校畢業
工作項目
1、辦理廳舍庶務、採購、出納、文書作業等事項(主要為收發文作業)。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職缺名額:1名。(本職缺為公務人員延長病假職務代理人) 2. 僱用期間:自實際到職之日起僱用至116年1月28日止。若僱用原因消失或期限屆滿即無條件解僱,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留用或救助 。 3. 待遇:新台幣32,450元 4.應徵方式:(所有文件均為A4格式) (1)請檢具公務人員簡歷 (自傳請詳述)。 (2)最高學歷證書影本(如係外國學歷須檢附經中華民國駐外單位驗證之外文畢業證書影本,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 (3)相關經歷證明資料。 (4)請於115年6月3日前掛號郵寄(以郵戳為憑)或親送,掛號郵寄「300新竹市中央路112號新竹市稅務局 蔡小姐」,並請註明「應徵行政科約僱人員職務代理人」。 5.經審核符合資格條件者,另行擇優通知面試,不符合及未經錄用者,恕不另行通知,所寄送履歷資料亦不退件。 6.聯絡電話:新竹市稅務局 蔡小姐(03)5225161轉832分機。 7.本案甄選職缺除正取名額1名外,得依甄選名次增列候補2名,列冊候用,候補期間為3個月並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俟有出缺外補時另行通知派補,惟以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其他職責相當、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5/05/21 ~ 115/05/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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