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市立百福國民中學
基隆市立百福國民中學組長
公告日期
115/05/28
有效期間
115/05/28 ~ 115/06/02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基隆市
條件資格
1.現任公務人員具合格實授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具綜合行政職系任用資格之人員。
2.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3.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4.具服務熱忱、溝通協調及執行能力,並能配合學校職務(期)調整者。
工作項目
1.擬訂本組各項章則及有關工作之計畫執行考核研究事項。
2.辦理整建工程及設備採購之估價、招標,發包、採購、監工、結算,以及學校工程預算招標合約驗收等事項。
3.學校門禁管理安全防護工作。
4.辦理公共安全(電梯、飲水等設備),電路措施、廣播系統、消防器材定期檢查保養,以及公共安全保險等業務。
5.落實場地開放政策以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意者請於公告期限內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站,以線上同意開放履歷方式應徵(履歷表每筆資料內容需詳細完整且簡要自述不可空白),並請務必備妥最近一次派令及銓審函、最近5年考績通知書、考試及格證書、最高學歷畢業證書等佐證資料於事求人網站上傳應徵附件(其中須含公務人員履歷表簡要自述頁,填表人請親自簽名後之掃描檔),於115年6月2日(星期二)止e-mail至[email protected],並請來電確認(02-24511158分機50吳小姐),逾期不予受理。
2.本校就相關資料先予書面審查,擇優進行面試,未獲通知面試或甄審後未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及退件。
3.報名人員所檢附之證件,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撤銷錄取資格,並依法究辦。
4.本職缺得視需要擇優備取1名,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組長
115/01/07 ~ 115/01/13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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