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洋委員會海巡署

科員

公告日期
115/05/28
有效期間
115/05/28 ~ 115/06/03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事行政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 公務人員普通考試或相當等級之特種考試以上及格。 (二) 具委任第5職等以上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 (三) 最近3年考績至少考列2年甲等、1年乙等。 (四)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不得任用之情事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所列不得陞任之情形,且無限制轉調情事者。
工作項目
(一) 辦理人事行政相關業務。 (二)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符合徵才資格條件者,請於115年6月3日前於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確認「我的簡歷」、「我的履歷」內容及填寫自傳,並將現職派令、銓敘部最近1次銓敘審定函、最高學歷證書、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語文檢定合格證書及其他任用資格證明等相關資料掃描合併為1個電子檔上傳至該系統,完成應徵流程。 (二) 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獲遴用者或未符合資格條件者,不再通知。檢附資料不全者,恕不受理報名。 (三) 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並得增列候補名額2名(面試成績須達80分以上),並以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性質相近之職缺為限;候補期間為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四) 聯絡方式:02-22399201分機266727,林小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科員
115/03/17 ~ 115/03/23
檢視
科員
115/03/05 ~ 115/03/13
檢視
科員
115/02/12 ~ 115/02/24
檢視
科員
115/02/09 ~ 115/02/23
檢視
科員
115/01/15 ~ 115/01/21
檢視

留言討論區 (0 則留言)

目前尚無留言,成為第一個留言的人吧!

發表留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