屏東縣潮州鎮公所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5/28
有效期間
115/05/28 ~ 115/06/30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一)具下列學經歷之一: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擬任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二)具中華民國國籍【大陸地區人民來臺設有戶籍須滿10年以上】且未兼具外國國籍者。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所定不得任用之情事者。 (四)具財務出納、土木營造、公務機關約僱或職務代理經驗者尤佳。
工作項目
辦理土木工程相關業務或支援本所課室業務。
聯絡方式
(一)請檢附下列資料: 1、甄選報名表。 2、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3、最高學歷畢業證書。 4、甄選簡要自傳。 5、工作經歷證明文件。 6、切結書1份(請於附件下載)。 (二) 報名時間及方式:115年6月30日前將報名資料以下列方式之一進行報名: 1、掛號郵寄本所人事室收(地址:92045屏東縣潮州鎮中山路38號,以郵戳為憑)。 2、親送本所公文收發處(由收發人員加蓋章戳後才算)。 3、親送本所人事室。 (三)注意事項: 1、本職缺甄選之職務代理人代理期間自權責機關核定生效之日起至115年特種考試地方政府公務人員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前1日止(約116年3月下旬;如未獲分配考試錄取人員且已無考試錄取人員可資分配,或考試錄取人員未報到者,則於公布分配結果之次日起第16日解僱)。 2、本次甄選以書面審查為原則,必要時得通知進行面試,應徵者均不合適時亦得從缺。 3、參加應徵者報名逾期、證件經通知未於期限內補齊者,不予受理,審查結果、參加面試結果或甄選後未錄取者,恕均不另行通知及寄還資料(如須寄還報名資料請附回郵信封)。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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