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臺南護理專科學校

人事室校聘組員(身心障礙職缺)

公告日期
115/05/28
有效期間
115/05/28 ~ 115/06/10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一、大學(含)以上學歷。 二、領有身心障礙證明。 三、熟悉電腦基本操作(含基本文書處理、Word、Excel等電腦操作)。 四、具溝通協調能力、細心及學習熱忱。 五、符合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9條之1(不得在大陸地區設有戶籍或領用大陸地區護照(含身分證、定居證或居住證))之規定。
工作項目
一、 辦理公(健)保、退撫相關業務。 二、 差勤管理業務(含差勤登錄與統計、未休假加班費核發、國民旅遊卡相關事項)。 三、 辦理福利相關事項(含生活津貼、公務人員健康檢查、社團活動等)。 四、 各類研習派訓作業及終身學習時數管理。 五、 辦理政府委託民間案件相關業務。 六、 運動服及敬師禮之採購與管理。 七、 職名章及教職員服務證之製發與管理。 八、 各項證明文件之核發(含在職證明、離職證明、服務證明等)。 九、 會計系統請購及經費核銷相關作業。 十、 人事服務簡訊編製。 十一、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 本校視報名情形擇優通知參加面試,面試日期地點另行通知。 二、 待遇:依本校校聘人員管理要點規定支給(具學士學位者每月薪酬新台幣33,741元;具碩士學歷者每月薪酬新台幣35,942元)。       如職前具有公立機關學校或私立大專校院工作性質相當成績優良之年資,得以每滿1年提敘1級,最多以提敘3級為限。 三、 報名表件:   1.簡歷表(含姓名、出生年月日、性別、學歷、經歷、本人近三月照片、聯絡電話等)及自傳。   2.最高學歷證明文件影本(國外學歷者請檢具駐外單位驗證證明)   3.身心障礙證明文件   4.如有與本案應徵工作性質程度相當之訓練、證照或工作經驗(請於履歷表中簡明扼要摘列,並檢附證明文件)。 四、 意者請於115年6月10日(星期三)前至網頁(https://forms.gle/D2dQizKVxSqTy9EHA)填寫報名表,    並將上述報名表件依序掃描並合併成一份PDF檔後寄至承辦人信箱([email protected]),逾期及資料不齊全者,將視同未完成報名。    初審符合資格人員,擇優通知參加面試,未通知面試或面試後未錄取者不另通知。 五、 本職缺除正取1名外,並得視甄選成績增列備取人員,候補期限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 六、 聯絡人:人事室郭小姐(06-2110900分機614)。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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