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政府地政局土地開發總隊

科員

公告日期
115/05/28
有效期間
115/05/28 ~ 115/06/10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地政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大學以上畢業。 (二)公務人員高考三級或相當等級以上特種考試及格,並具地政職系任用資格之公務人員。 (三)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情事之一者。 (四)具一般公文處理及電腦操作能力。 (五)熟稔市地重劃或具土地開發經驗者尤佳。 (六)工作積極、有服務熱忱、善於溝通協調者佳。
工作項目
(一)辦理市地重劃相關業務。 (二)社子島地上物查估相關作業。 (二)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符合前列資格條件者,請於115年6⽉10⽇前⾄⾏政院⼈事⾏政總處「事求⼈」網⾴-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點選【應徵職缺】(須填寫簡要⾃述及上傳照片)並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給徵才機關調閱,上傳附件應包含最⾼學歷證件、考試及格證書、最近3年考績通知書、現職派令及銓敘部審定函及相關英語能⼒測驗合格證書等影本。 (⼆)初審資格條件符合者,由本總隊擇優通知⾯試(不符合者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通知)。 (三)本次徵才正取1名,得增列候補1名,候補⼈員依序遞補原公開甄選職缺或職務列等相同、⼯作性質相近之職缺,候補期間⾃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3個⽉。 (五)聯絡電話:02-87807056轉703張⼩姐。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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