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瑞祥高級中學
高雄市立瑞祥高級中學校安約僱人員
公告日期
115/05/28
有效期間
115/05/28 ~ 115/06/02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3
候補
6
工作地點
高雄市
條件資格
需具資格條件(具以下之一者):
1、國內外專科以上學校畢業者。
2、高級中等學校畢業,並具有與學務工作性質相當之訓練6個月以上或2年以上之經驗者。
工作項目
1、負責校安中心輪值(須維持24小時待命及獨立值勤之工作能力)。
2、校安人員工作內容依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推動高級中等學校學務創新人員要點於第1點(工作內涵)、第4點(業務內容),槪述如下:
(1) 安全校園生活之促進維護及危機管理(包括防制學生藥物濫用)
(2) 學生自治及自我管理之促進
(3) 公民教育之學習及實踐
(4) 學務工作之創新、專業化及兒少偏差行為預防、輔導與其他相關業務之協助。
聯絡方式
(07)815-2271#352人事室陳小姐或(07)8152271#290教官室蘇主任教官。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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