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民小學

臨時人員

公告日期
115/05/28
有效期間
115/05/28 ~ 115/06/02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1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一)未曾受懲戒或行政處分,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各款情事之一。 (二)具身心障礙證明文件人員。 (三)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及負責盡職。
工作項目
各項庶務工作(含校園安全維護、環境清潔)及主管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請符合資格且有意願者檢附以下資料於115年6月2日前(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報名)送達新北市三峽區國光街100號新北市三峽區北大國民小學總務處。信封請註明:應徵總務處臨時人員。 (一)新北市政府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1份並親自簽名及註明白天連絡電話,甄選報名表請逕至本校網站(http://bdes.ntpc.gov.tw)最新公告下載。 (二)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1份。 (三)最高學歷證件影本1份。 (四)身心障礙證明影本1份。 (五)其他證明文件(工作資歷證明) 。 二、由本校就符合需求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人員均不適當,本校得予從缺。未獲通知面試或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返還。經錄取者,由本校通知當事人,並依規定辦理僱用手續;本次甄選得列候補人員1名,若正取人員不克前來報到,則由候補人員依序遞補,候補期間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 三 、進用期間:自本校通知上班日起至115年9月30日。 四、薪資標準:月薪新臺幣29,500元。 五、聯絡人:北大國小總務處,聯絡電話:(02)86716836分機830(或人事室分機802)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臨時人員
115/03/10 ~ 115/0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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臨時人員
114/12/16 ~ 114/12/21
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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