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教育廣播電臺

聘用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5/28
有效期間
115/05/28 ~ 115/06/02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1.大學以上學校畢業並對廣播新聞製作採訪工作具有專長興趣者。 2.具新聞採訪編播、廣播新聞製作(含聲音、文字、影像)相關經驗,或傳播相關科系者尤佳。 3.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第28條不得任用、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21條第1項不得任用之情事者及未具雙重國籍或多國籍。
工作項目
1.廣播新聞編輯及播報。 2.依分配路線採訪文教新聞,製播新聞單元。 3.文教新聞專題製作,參與團隊參加新聞獎項。 4.一般行政處理及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本職缺應徵採線上作業方式,符合前列資格且有意願者,請於公告期限內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功能鍵,前往「不須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職缺應徵平台」註冊登入(同時須完成授權同意開放履歷予徵才機關調閱),線上填寫相關履歷資料,並請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項目上傳符合資格條件之畢業證書、經歷及專業證照等證明文件。 (一)履歷填寫:請填寫基本資料、學歷、經歷及自傳等欄位;語文能力、專長無則免填。 (二)附件:請於「證照資格/作品附件」夾帶。並依序將(1)個人最高學歷證明文件(持外國學經歷者,須附外文證書及中文譯本並均經我國駐外有關機構或指定機構認證等證明文件)、(2)經歷證明文件(須為服務單位正式核發並載明起迄年月之服務證明;無者免附)、(3)語言專長證明文件(無則免附),合併為一個PDF檔,上傳至前述欄位。 二、未上傳附件或資料不全或逾期未至「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完成報名者,均不受理;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或未獲錄取者,恕不另行通知。 三、本職缺擇優錄取正取人員外,視甄選成績酌列候補名額,其名額不逾職缺數2倍。候補候用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3個月,倘應徵人員均不符遴用需求,得予從缺。 四、聯絡電話: (一)如有工作項目相關問題,請洽郭小姐(02)2388-0600轉210。 (二)如有報名相關問題,請洽人事室李先生(02)2388-0600轉17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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