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立清華大學

約用學輔社工師(員)

公告日期
115/05/28
有效期間
115/05/28 ~ 115/06/11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
工作地點
新竹市
條件資格
【應徵資格】: 1.大學以上、碩士以下學歷。 2.國內外社會工作相關系所畢業。 3.具社工師證照尤佳。 4.具校園輔導、醫療社工或青少年工作經驗者佳。 5.具個案管理與跨系統協調經驗佳。 【工作聘期】:試用期3個月,試用期滿經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不合格者,不予續聘。 【薪資待遇】: 1.依「國立清華大學校聘人員報酬標準表」支給,碩士畢業新台幣42,090元/月起、學士畢業新台幣36,810元/月起(至多提敘5級)。 2.非上班時間支援另有支援費。 3.依工作表現另給予績效獎金。 4.勞健保、年終獎金、年休假及寒暑休等依規定辦理。 【應徵資料】: 1.履歷表,自傳(附照片,務必填寫手機及email,以便聯絡) 2.學歷、經歷、社工師證照及其他有利審查相關資料。 3.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其他詳細資料請參閱:https://bulletin.site.nthu.edu.tw/p/406-1086-309369,r5074.php?Lang=zh-tw
工作項目
1.週一至週五採雙時段輪調制(每月輪調一次): (1)時段 A:08:00-17:00 (2)時段 B:13:00-22:00 2.負責學生輔導事項: (1)提供學生諮詢服務與個案管理。 (2)協助學生連結相關資源,建立學生關懷網絡。 3.相關行政業務。 4.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符合資格者,請檢具報名表件並於115年6月11日(星期四)下午5時前,將應徵資料電子檔案(請合併成一個pdf 檔,否則不予受理),Email至[email protected],信件主旨請標註「應徵清華生活輔導組約用學輔社工師(員)-姓名:○○○」。(務必留下聯絡電話及Email)。 2.初審通過者另行e-mail或電話通知複試時間及地點,未通過者恕不通知。 錄取人員接獲遴用通知,未能依限報到者,以放棄論,由備取人員依成績順序遞補,不得異議。(備取人員比照公務人員陞遷法施行細則相關規定,候補期間最長為五個月) 3.聯絡人:郭小姐,電話:03-5715131分機34649。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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