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
交通部觀光署東北角及宜蘭海岸國家風景區管理處技佐
公告日期
115/05/28
有效期間
115/05/28 ~ 115/06/11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至委任第5職等
職系
林業技術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各款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各款之情事者。
工作項目
1、觀光遊憩活動之規劃、宣傳及執行。
2、區域觀光資源推動及行銷。
3、觀光遊憩及解說宣傳資料之編印。
4、遊憩與解說志工之培訓及管理。
5、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工作項目洽詢電話:02-24991115分機220本處遊憩科吳科長)
聯絡方式
(⼀)請於公告期限內⾄⾏政院⼈事⾏政總處「事求⼈機關徵才系統」完成線上報名作業(請⾄本職缺公告點選「我要應徵」,並確認授權徵才機關直接向⼈事⾏政總處取得個⼈完整履歷資料,請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並繕寫簡要⾃述,另將下列「應繳資料」完整上傳,未完整上傳資料者,將以資料不⿑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不另⾏通知補件。
(⼆)報名應繳資料:考試及格證書影本、⼤學以上學歷畢業證書影本、現職派令及現職銓敘部審定函等影本,以下資料無則免附:駕照、相關經歷、證照、語文能⼒檢定證明。
(三)文件資料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等情事,經查明屬實,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有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甄選⽅式:資歷審查合格者視業務需要擇優通知參加甄試,並視成績擇優錄取,資格不合或未錄取者恕不另⾏通知及退件。本職缺列正取1名,並得視甄選成績⾄多列候補2名,列候補期限5個⽉,⾃甄選結果確定之翌⽇起算。
(五)聯絡⼈:⼈事室劉先⽣(02)2499-1115分機106。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技佐
115/05/12 ~ 11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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