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市政府採購處

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5/28
有效期間
115/05/28 ~ 115/06/12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人員區分
約僱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新北市
條件資格
1.學歷: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校畢業。 2.經歷:具公務經驗者尤佳。 3.其他:熟悉文書作業軟體、具服務熱忱、學習力佳並能配合加班者。
工作項目
1.辦理文書研考、檔案管理等工作。 2.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1、符合前列資格條件且具意願者,請於公告截止日前檢附: (1) 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請於新北市政府採購處官網最新消息/徵才資訊/應徵人員應備文件(非編制人員)http://www.cop.ntpc.gov.tw/ 下載,務必親自簽名並留下多種聯絡方式以便聯絡) (2) 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如係國外學歷須加附經翻譯且認證【本國駐外單位、公證等】之中文譯本,持大陸學歷者,須依「大陸地區學歷採認辦法」通過學歷甄試或經採認) (3) 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註明僅供查驗身分用) (4) 其他資格證明 以上文件請以A4格式依序裝訂,逕寄22001新北市板橋區中山路1段161號13樓新北市政府採購處人事室收(聯絡電話:02-29603456轉7613吳小姐),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信封上請註明「應徵秘書室職務代理人」。以上文件資料如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由當事人自負責任。 2、前項「非編制人員甄選報名表」電子檔請另寄 [email protected]。 3、初審(應徵文件資格審查)合格且符合本處需求者通知筆試(30%)及面試(70%),筆試科目為「公文實務寫作」,測驗時間為30分鐘;總分未達70分者不予錄取且恕不另行通知。 4、初審合格且符合本處需求者通知筆試及面試後進行甄選,資格不合或未獲錄取者不另行通知,應徵資料恕不退還。 5、錄取者電話通知報到,未如期報到視為放棄錄取資格;另需遵守本府規定辦理僱用事宜。 備註: 1、僱用期間:自通知報到日起至115年公務人員高等考試三級考試錄取人員分發報到之前1日止(前揭考試錄取人員預計115年10月下旬報到)。 2、薪資:5等約僱人員280薪點,月酬金為新臺幣38,948元,另本處支付機關勞健保部份,受僱人仍需自付勞健保及6%勞工退休準備金。 3、本案甄選職缺正取名額1人,候補名額2人,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3個月內,以遞補本職缺為限。 4、資料提供不實或有遺漏,當事人自負責任。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約僱職務代理人
115/05/15 ~ 115/05/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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