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市東山區公所
臺南市東山區公所里幹事
公告日期
115/05/29
有效期間
115/05/29 ~ 115/06/08
職務列等
委任第4職等或委任第5職等至薦任第6職等
職系
綜合行政
人員區分
聘用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南市
條件資格
一一、需具普考或相當等級考試合格之資格。二、教育部承認之國內外大學學士以上學歷。 三、符合調任該職務任用資格人員。 四、無特考特用限制調任之情事者。 五、未具雙重國籍、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條迴避任用、同法第28條不得任用、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不得陞任情事之一者六、具電腦文書處理能力,並具汽車或機車駕駛執照且有實際駕駛經驗者。七、最近5年考績需具有3甲2乙以上。 八、通過英語檢定者及採購證照尤佳。
工作項目
1.辦理民政及人文課相關業務。 2.其他上級臨時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鄭先生 6802205或6802100分機303 [email protected]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課員
115/05/15 ~ 115/05/25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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