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市政府捷運工程局
臺中市政府捷運工程局行政助理(秘書室行政助理)
公告日期
115/05/29
有效期間
115/05/29 ~ 115/06/02
職務列等
-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2
候補
3
工作地點
臺中市
條件資格
(一)高中職以上學歷。
(二)具普通重型機車或汽車駕照者尤佳。
(三)具備電腦基本操作、文書處理(如Word、Excel)及網際網路操作能力。
(四)認真、負責、細心,且具服務熱枕、身心健康、品行端正,無不良嗜好及紀錄。
(五)具有相關工作或公務經驗尤佳。
工作項目
(一)主要業務:處理公文點收、登記、掛號、送文、發文及郵寄等事項(含至市政府公文交換作業)。
(二)支援業務:協助秘書室庶務性行政工作。
(三)其他臨時交辦業務。
聯絡方式
(一)有意應徵者,請檢附履歷表(內含大頭照、基本資料、聯繫電話、學經歷、專長等)、簡要自傳(A4格式,以600字為限)、最高學歷影本、汽(機)車駕照或其他相關證明文件影本,於115年6月2日前郵寄至臺中市政府捷運工程局(406015臺中市北屯區松竹路一段1000號,聯絡電話:04-22289111轉61686林先生),請於信封封面註明「應徵秘書室行政助理」,以郵戳為憑,逾期不予受理。
(二)書面資料初審符合資格者,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者恕不退件,未錄取者不再另行通知。
(三)本職缺備取3名,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者起算3個月有效。如正取人員未報到或自任職日起3個月內離職,於候補有效期間由本局依序通知候補人員遞補。
(四)其他:
1、月薪31,449元(含勞、健保)。
2、僱用期限:自簽約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止,視契約期間表現情形另為續聘。
3、本職缺錄取通知人員於報到當日應繳交體檢報告。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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