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務部矯正署八德外役監獄

科員

公告日期
115/05/29
有效期間
115/05/29 ~ 115/06/09
職務列等
委任第5職等或薦任第6職等至薦任第7職等
職系
人事行政
人員區分
人事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桃園市
條件資格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大學以上學歷畢業。 (二)公務人員普考或相當等級以上考試及格,合格實授委任第5職等以上,並具人事行政職系任用資格者。 (三)最近3年年終考績2年列甲等、1年列乙等以上。 (四)最近3年無懲戒或懲處紀錄。 (五)現敘或曾敘人事行政職系委任第五職等以上合格實授,並擔任人事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且合格實授職等不得超過本應徵職缺所列最高職等。 (六)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情事之一者,且收件截止日前無限制轉調情形者。
工作項目
辦理人事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
聯絡方式
(一)為配合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推動人事業務無紙化,本職缺應徵作業採線上方式辦理。 (二)請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網頁,點選「我要應徵」,連結至職缺應徵系統,確認「我的簡歷」及「我的履歷」內容無誤,且自傳不得空白,查詢及勾選本職缺點選「確定應徵」,並請同意 授權本監得直接向人事行政總處取得投件者完整履歷資料,未授權開放取得履歷者恕不受理報名。 (三)報名人員所檢附之文件影本,如有偽造、變造、假借、冒用等情事,一經查明,已錄取者,撤銷錄取資格;已發布派令者,撤銷派令。其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檢察機關辦理。 (四)資格條件符合人員擇優通知面試或業務測驗,不符合資格者恕不另行通知亦不退件。本職缺得視成績增列候補名額2名,依序遞補本公開甄選職缺;候補期間為3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錄用者名單將於核定後另行於法務部矯正署八德外役監獄網站公告。 (五)如有其他報名或業務相關疑問,請於上班時間(上午8時至12時,下午1時30分至5時00分)來電洽詢本監人事室施科員,聯絡電話03-3299115轉615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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