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立第一女子高級中學

特教助理員

公告日期
115/05/29
有效期間
115/05/29 ~ 115/06/03
職務列等
-
職系
人員區分
其他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臺北市
條件資格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國民(大陸地區人民來臺定居設籍未滿10年者,不得參加甄選),具高中(職)以上學校畢業或同等學歷之資格,男女不拘,但男性需於契約期間無服兵役之義務。 二、品德優良、身心健康、具愛心耐心且願對身心障礙學生付出心力之人員,曾經擔任過臨時特殊教育助理員者尤佳。 三、有前科者不得應徵,並且需符合「高級中等以下學校特殊教育班班級及專責單位設置與人員進用辦法」之規定。 四、歡迎家長志工、退休老師、待業教師等踴躍報名。
工作項目
依教育部規定,特殊教育助理員之服務方式及內容為身心障礙學生之生活自理指導、教學協助、安全維護等。
聯絡方式
本校教務處特教組(電話:2382-0484分機331)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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