財政部南區國稅局
財政部南區國稅局約僱職務代理人
公告日期
115/05/29
有效期間
115/05/29 ~ 115/06/08
職務列等
5等
職系
無
人員區分
一般人員
正取
1
候補
2
工作地點
屏東縣
條件資格
詳見簡章
工作項目
綜所稅、營業稅或營利事業所得稅等國稅業務及其他交辦事項等工作。
聯絡方式
(一)應徵者請於信封袋封面註明「參加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恆春稽徵所約僱人員公開徵選」,並請檢附履歷表、最高學歷證件等相關資料影本,於115年6月8日前掛號郵寄(郵戳為憑,逾期視同放棄,地址:94642屏東縣恆春鎮城南里南門路98號3樓),或逕送「財政部南區國稅局恆春稽徵所」。
(二)經書面審查,資格符合者,擇優通知面試;資格不符者,不另行通知;本次公開徵才,除正取外,得視成績增列備取人員2名,候補期間5個月,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如有出缺得逕由候補名單依序進用。又為提倡節能減碳,未獲錄取之應徵者如需返還書面應徵資料,可附回郵信封俾利郵寄。
(三)聯絡人:林亭君,聯絡電話:08-8892484分機203。
歷史開缺
判斷標準:相同機關且相同工作內容的過去職缺
無歷史開缺資料
原始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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